佛财办农函〔2024〕1号
******财政局
关于预告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预算的通知
******农村局: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农〔2024〕108、118号文件通知,现将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4217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422万元,以工代赈795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781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781万元),现预告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生产发展”,以工代赈任务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请你单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汉中市财政衔接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细则》和《佛坪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做好本次预告资金项目安排工作,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本次安排项目绩效审核工作。
3.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办发〔2023〕3号)文件要求,请你单位在做好项目谋划前期工作中,要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本次安排项目投入产业发展占比不低于60%。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支持省级重点帮扶镇每年500万元,重点帮扶村每年10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支持省级重点帮扶镇每年不少于100万元,重点帮扶村按每年不少于20万元的标准,统筹做好项目分配工作。
4.对照资金管理考核指标,财政衔接资金自收到之日起。分解下达时长不超过30天的要求,请你单位在下达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后,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做好财政云系统项目申报工作。
5.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同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财政局
2024年12月30日
******财政局
关于预告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预算的通知
******农村局: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农〔2024〕108、118号文件通知,现将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4217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422万元,以工代赈795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781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781万元),现预告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生产发展”,以工代赈任务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请你单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汉中市财政衔接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细则》和《佛坪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做好本次预告资金项目安排工作,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本次安排项目绩效审核工作。
3.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办发〔2023〕3号)文件要求,请你单位在做好项目谋划前期工作中,要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本次安排项目投入产业发展占比不低于60%。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支持省级重点帮扶镇每年500万元,重点帮扶村每年10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支持省级重点帮扶镇每年不少于100万元,重点帮扶村按每年不少于20万元的标准,统筹做好项目分配工作。
4.对照资金管理考核指标,财政衔接资金自收到之日起。分解下达时长不超过30天的要求,请你单位在下达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后,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做好财政云系统项目申报工作。
5.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同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财政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