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洋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对陕西洋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范围及规模
陕西洋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拟申报范围用地面积为365.21公顷(3.65平方公里),包含航空配件产业园、循环产业园、有机产业园、小微企业孵化园四个区块。
区块一(航空配件产业园)位于谢村镇,面积17.32公顷,北至四兴村,东至四兴村,南至阳安铁路北约20米,西至307专线。
区块二(循环产业园)位于谢村镇,面积100.02公顷,北至大池村宅基地,东至盛华冶化公司东边界、范坝村,南至汉江北约150米,西至尧柏水泥公司西边界、405铁路专线。
******办事处,面积194.57公顷,北至姜家村村道,东至滨河西路,南至G108******有限公司南边界,西至东二环路。
区块四(小微企业孵化园)位于磨子桥镇,面积53.30公顷,北至京昆高速南约100米,东至耕地,南至汉黄路,西至冶磨路。
2.园区定位
依托资源优势,立足产业基础,按照“优化集约、协调发展、弹性控制、绿色低碳”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空间发展布局,有效整合要素资源,放大结构效应,为洋县建设“国家优质有机食品生产基地、陕西新材料产业发展新高地、陕南高端装备制造创新发展引领区”提供有力支撑。
3.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近期至2025年,中期至2030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二、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委员会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6@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兴泰七街168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附后,可直接下载后填写。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邮件及快递等形式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反馈至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同时本次公示后将采取公众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内的公众进行问卷调查。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该规划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