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乡县“灵秀西乡,新春盛景”无人机表演活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街道办董家营十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PZ-2025-01-01
项目名称:西乡县“灵秀西乡,新春盛景”无人机表演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乡县“灵秀西乡,新春盛景”无人机表演活动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文化、体育、娱乐服务 | 无人机表演活动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乡县“灵秀西乡,新春盛景”无人机表演活动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乡县“灵秀西乡,新春盛景”无人机表演活动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拟派项目飞手须持有《AOPA?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或《CAAC?民用无人机操作员执照》;(2)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3)供应************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1月17日至 2025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街道办董家营十字)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街道办董家营十字)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1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街道办董家营十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旅游局
地址:西乡县莲花路十字广电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办董家营十字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7日
相关附件:
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