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三校区校园保洁服务项目征求意见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项目编号:HZGZ2023-36
财政审批编号:[2025]2669号、[2025]2670号、[2025]2674号、临[2025]2671号、临[2025]2672号、临[2025]2673号
******集团三校区校园保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第一标项(清河校区)6.72+10.08=16.8(万元)
第二标项(西南校区)6.72+10.08=16.8(万元)
第三标项(下塘校区)5.04+7.56=12.6(万元)
本项目分为3个标项,3个标项一同开标,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进行。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其中1个标项,中标顺序根据开标顺序。一标项中标候选人不再被推荐为二标项及三标项中标候选人,二标项中标候选人不再被推荐为三标项中标候选人。如一标项中标候选人同时投了二、三项段,其投标文件仍然可以参与二、三标项的评审,二标项中标候选人如同时投标三标项,其投标文件仍然可以参与三标项段的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5-xqgs660abac79c006d8d
二、征求意见范围: 1、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等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形;
3、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5-07-24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7月24日下午5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联系电话:0572-******,联系人:刘先生。
3、意见接收机构: 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4、联系人: 刘淼
5、联系电话: ******
6、联系邮箱: ******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处理。
五、注意事项: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