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钢厂路北段等3条道路通信管道购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略阳县钢厂路北段等3条道路通信管道购置]项目采购人为[余波],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购置通信管道4.32孔公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属于非工程建设项目,3************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本项目采购符合非工程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具有垄断属性的专用性或社会性资源”】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有限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9日,共3天。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电话:******
邮箱:******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石马坡
邮编:7230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仅适用于电子采购]】/【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传统纸质采购]】
采购人:余波
日 期: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