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农发〔2024〕58号
******街道):
******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汉农计财〔2024〕9号)精神,结合《西乡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西乡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4年度中省第二批及市县财政衔接资金农业产业项目计划下达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内容。本次共下达项目28个,使用财政衔接资金2440.5万元,其中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625万元,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资******街道)及时抓紧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确保按时完工及时发挥项目效益。
二、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各级项目管理制度要求,项目镇、村在项目建设前、实施中、竣工后将项目计划内容和实施完成等情况分别在镇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留存清晰的公示图片或影像资料备查。
三、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按照《西乡县重点******街道)要深刻理解把握以工代赈政策初衷,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结合当地群众(脱贫人口)务工需求,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方式。落实组织群众(脱贫人口)务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照不低于项目政府财政资金15%的比例发放劳务报酬,进一步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等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帮助当地群众(脱贫人口)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四、全面实施绩效************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汉中市财政衔接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西财发〔2022〕36号)文件相关要求,按程序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公示及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及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西乡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和《西乡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项******财政局拨付和使用资金,发挥项目资金绩效,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形成资产的要在项目完工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移交,落实项目管护机制,确保项目资产有序运行,长期稳定发挥效益。项目镇、村要按照《西乡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全流程管理工作细则(试行)》(西政办发〔2022〕35号)要求,根据有关项目目录建立完整项目建设档案资料。
附件:******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中省第二批及市县财政衔接资金农业产业项目计划的通知
******农村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