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6-******或******(兼传真)邮箱:******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西北角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污染控制科邮编:72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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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中学新建科技实验楼建设项目 | ******学院内东北角。 | ******中学 | ******有限公司 | 本次工程不新增用地,拟拆除原有物理实验楼、科技艺术楼和北校门综合楼,新建6f科技实验楼、3f大门及附属用房各1栋,配套建设危废贮存库、地下车库、人防等辅助工程。校区采用空调制冷制热。项目总用地面积6119.11㎡,总投资5995.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5%。 | 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