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代顺林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5〕4号
邹佳佳因保管不善,将父亲邹代顺佛林政字(2010)第******8号林权证书遗失,根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邹佳佳
2025年3月6日
编号:〔2025〕4号
邹佳佳因保管不善,将父亲邹代顺佛林政字(2010)第******8号林权证书遗失,根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邹佳佳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