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发改委《关于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8〕325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9〕1158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陕西交通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岚皋至陕渝界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消防、绿化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安康市汉滨区月河河口北岸,与十(堰)天(水)高速公路衔接,止于陕渝界大巴山隧道内的两省交界处,与在建的重庆市开县至城口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88.583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其中岚皋至陕渝界段(K48+400~K89+574.219)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其他技术指标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岚皋至陕渝界段路面工程(K54+550~K89+574.219******消防、绿化工程(K48+400.62~K89+574.219)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AL-Z01)。
2.2.1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
标段 | 起讫桩号 | 路线 里程 (km) | 工程项目 | 主要工程内容 |
AL-Z01 | K54+550~K89+574.219 | 35.024 | 路面 工程 | 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07836㎡,6cm中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707836㎡, 水泥混凝土面板11316m3,贫混凝土基层9443m3,级配碎石底基层9465m3,沥青8795t,硅芯管埋设。 |
K48+400.62~K89+574.219 | 41.174 | 交安工程 | 含标志、标线、突起路标、里程碑、百米桩、护栏、隔离栅、轮廓标、防眩板、防撞垫和防撞筒;声屏障等。 | |
消防工程 | ******消防工程(含火灾报警) | |||
绿化工程 | 中分带、路侧、岚皋服务区、滔河互通区等绿化工程施工。 |
2.2.2 计划工期
工程项目 | 计划进场时间 | 计划工期 (月) | 试运营期 (月) | 缺陷责任期 (月) |
路面工程 | 2024.8 | 12 | 24 | |
交安工程 | 2024.10 | 12 | 24 | |
消防工程 | 2024.10 | 12 | 6 | 24 |
绿化工程 | 2024.10 | 12 | 24 |
说明:实际进场时间和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工程内容和相应的资质要求,划分为3个类别专业分工:路面工程施工专业、******消防工程专业。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下述各项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 质 要 求 |
AL-Z01 | 一、投标人独立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7.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二、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1.承担路面工程施工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 2.承担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消防工程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3.1.2 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AL-Z01 | 近五年以来: 1.至少独立完成过 2 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合同段且累计里程不少于 80km(双幅)(其中至少有 1 个里程不少于45km(双幅)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合同段); 2.至少独立完成过 2 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合同段(其中至少有 1 个合同段同时包括钢板护栏、标志、标线工程施工); 3.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单座隧道桩号里程长度不少于 3km 的******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段。 |
说明: 1.“近 5 年以来 ”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以下相同;业绩的完成和时间要 求以交工验收为准。
2.如果同一业绩包含上述一项或多项施工内容,则可分别予以计算认定相应类别专业工程的业绩。
3.1.3 投标人须满足的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3.1.4 独立投标的投标人及联合体中承担路面工程施工、交安施工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消防工程施工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应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数据库,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其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3.2.1 符合多个类别专业分工相应的资质、业绩要求的联合体成员可以根据所具备的资格条件,承担相对应多个类别的工程内容,但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界面划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路面工程施工专业分工的单位,项目经理、总工应为牵头单位人员。
3.2.2 同一专业分工由不同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及信用等级,按照各单位相应业绩之和确定联合体具有的业绩。
3.2.3 联合体各方以及与其具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投标。
3.2.4 联合体各方应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同一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联合体中各单位),不能同时获得施工标段及对应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如若出现,将优先保留其施工标段的中标资格,取消其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名投标人80******银行保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2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29日12时00分,使用CA数字证书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单位对公账户一次性提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转账时应注明“安岚******消防工程施工”内容。投标人在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后,将“招标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网上投标确认单、“联合体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书”扫描件(如有)、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电汇回单(其中所显示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扫描件(扫描件均需盖投标人单位章)发送至电子邮箱:sxgsalglc@163.com。若招标人发现上述材料中的账户名称、单位名称等基础信息不一致的,招标人将予以拒绝,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按原路径退还投标人。招标人确认登记及缴费信息后,投标人可于2024年7月29日12时00分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文件或由招标人发送至投标人“招标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中登记填写的电子邮箱。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递交上述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户:
******有限公司安岚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银行安康香溪路支行
账号:************45
联系人:刘先生 赵先生
电话:******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招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使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编标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5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9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5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5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9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电子招标投标
6.1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水利和交通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陕发改法规〔2021〕113号)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6.2 投标人需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诚信入库及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办理地点为陕西省体育场体教公寓B座北侧裙楼,为避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见《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
6.3 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需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打印网上投标确认单。招标人确认登记及缴费信息后,投标人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遗书等其他相关文件。
6.4 投标人应使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编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和******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同时,招标人将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限公司网站上,对招标文件关键内容进行公示。
8.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9号
邮政编码:710065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邮 箱:******
2024年7月
注: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附件1:招标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
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
岚皋至陕渝界段路面、交安、绿化******消防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
购买标段 | AL-Z01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
联系人姓名 | |
手机 | |
固定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备注 |
附件2:联合体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书格式:
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
岚皋至陕渝界段******消防工程施工招标
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书
******有限公司:
(联合体组成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岚皋至陕渝界段******消防工程施工投标,其中(牵头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现联合体各成员,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工作人员 购买招标文件,授权期限7天。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中的职责分工:
具备的资质: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中的职责分工:
具备的资质: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中的职责分工:
具备的资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