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汉中市分公司社会保障卡制卡机购置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4-授04)
公示结束时间: 2024 年 10 月 16 日
一、评标情况
******有限公司汉中市分公司社会保障卡制卡机购置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87.00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94.50 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3.00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苗寅浦 ******;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闫地动 ******790;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辉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94.67分;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79.03分;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78.77 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 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
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 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 同时还应加盖单位 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 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
(1)公示期: 2024 年 10 月 15 日-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未收到书面异议, 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公示媒体: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与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 ******集团公司汉中市分公司
地 址: 汉中市汉台区天汉东路王观营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有限公司
地 址: 汉台区青龙路西段西城御景 2#楼 6 层
联 系 人: 李斌
电 话: ******
电子邮件: ******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