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宁强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有限公司宁强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宁强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
******办事处安沟村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艳丽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