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社会化拥军工作,拓宽拥军渠道,整合拥军资源,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双拥、参与双拥活动,提升双拥工作服务保障力度,激发现役军人献身军营建功立业的豪情,增强退役军人推动社会进步的责任感。经西乡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2022年命名拥军机构的基础上,再次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拥军机构,建立涵盖各类行业和领域的西乡县社会拥军目录库。现将有关征集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西乡县区域内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志于支持国防军队建设事业,常态化自愿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办好事、办实事的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服务范围涵盖能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惠优待服务的旅游购物、养老医疗、住房就业、文化娱乐、学习教育、法律援助、金融服务、参观游览,以及餐饮、住宿、通信、加油、运输、保险、体检康复、美容美发、交通出行、公园景点等各个行业和领域。
二、征集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守法诚信、信诺履约,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二)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证照齐全,能长期参与拥军优属工作,自愿为现(退)役军人在店内消费提供价格优惠和优质服务,并将拥军优惠措施悬挂于机构醒目位置。
(三)具有一定规模、一定影响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经济效益良好。
(四)社会组织是在行政审批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三、有关说明
(一)符合标准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在报名时要确定参与社会化拥军活动的项目内容,提供具体优待优惠项目清单和优惠幅度,签订拥军服务承诺书。
(二)凡被认定的社会化拥军机构,西乡县双拥办将向社会公布、建立西乡县社会拥军名录,悬挂“拥军单位”“拥军企业”“拥军门店”“拥军社会组织”标识。西乡县双拥办择优将其中信誉良好、能代表当地社会化拥军工作创新发展水平的机构推荐到陕西省或国家双拥办,参与评选陕西省或国家级拥军企业和社会组织。
(三)对签订承诺协议的机构,将实行目录式、动态性、规范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在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中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反响好的,可参加西乡县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并适时推荐到陕西省和国家参与表彰评选,并进行广泛宣传。
四、报名方式
有报名意愿的机构,可向******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县双拥办领取《西乡县拥军机构报名申请审批表》。按照要求填写一式四份,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一寸免冠照片四张,同时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拥军门店承诺书(填写优惠项目内容)及其他佐证材料,交县双拥办或当地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登记报名。
五、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征集结束后由西乡县双拥办汇总,并实地考察、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
六、命名及管理
县双拥办对确定的拥军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双拥办授予拥军机构称号。县双拥办每年对拥军机构的拥军承诺事项落实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条件或违背承诺的门店,实行退出机制,及时撤销称号,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联系人:夏小义 咨询电话:******
附件:西乡县拥军单位申请表
******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