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街道办河口至许家河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已由略******************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起点位于河口,终点位于许家河 ;
2.2 工程规模:起点位于河口,终点位于许家河;路线全长10.351公里。 ;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
2.4 标段划分:
工程类别 | 标段名称 | 起讫桩号 | 工程规模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天) |
施工 | ******街道办河口至许家河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 起点K0+000位于河口,终点K10+351位于许家河 | 路线全长10.351km | ******街道办河口至许家河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 | 150 |
2.5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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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街道办河口至许家河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近3 年(2021年至今)内完成过 1 项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不含临时执业资格) ,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 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补充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5月24日 00时00分 至2024年05月29日 00时00分(纸质标书发售期内每日/时至/时休息),在/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网上投标确认单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组/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组/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组/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图纸每套售价: 0元, 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售后不退。补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4 年5 月24 日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5 月 29日 00 时 00分 在“ 陕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 ******)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4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24年06月14日 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线上线下电子招投标和纸质投标文件并行。一旦电子化流程出现不可预见原因,造成线上交易无法进行,经监管部门同意后,可转为现场纸质方式进行。 5.5开标环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按废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自发售之日起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站进行公开。
7. 其他
7.1 招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录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7.3 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投标前期事项的办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办理导致无法投标,投标人自行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学路 | 地址: | 汉中市汉台区过街楼新村 28 号楼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人: | 石女士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银行: | ******银行: | ******有限公司汉中东大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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