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4月15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陕西省烟草公司汉中市公司新建两烟物流综合楼、卷烟物流联合工房室内装修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56.413998万元,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取得汉中市“天汉杯”,工期/交货期/服务期:80天;
中标候选人第2******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58.330846万元,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取得汉中市“天汉杯”,工期/交货期/服务期:80天;
中标候选人第3******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3.998327万元,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取得汉中市“天汉杯”,工期/交货期/服务期:8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朱克强;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董昌;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雷超;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期自2024年04月11日-2024年04月15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
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为参加此次招标的投标人。
3、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提出异议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异议的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办理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后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质疑材料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文件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质疑材料不予受理。质疑提出时间:质疑需在有效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异议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商务广场B座5楼
联系人:郑君、杨瑷玮
三、其他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措施项目费:14.785987万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3.382582万元;工程缺陷责任期:两年;付款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措施项目费:16.386506万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3.45338万元;工程缺陷责任期:两年;付款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措施项目费:12.864755万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1.717683万元;工程缺陷责任期:两年;付款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烟草公司汉中市公司法规科(规范办)、审计派驻办、财务管理科。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烟草公司汉中市公司
地址:汉中市天台路
联系人:赵倩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沣惠南路20号华晶广场B座5楼
联系人:郑君、杨瑷玮